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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產20萬噸碳酸二甲酯及系列產品生產項目 環境影響評價第二次公示 | |
山東德普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產20萬噸碳酸二甲酯及系列產品生產項目 環境影響評價第二次公示 根據《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辦法》等相關規定,現將“山東德普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產20萬噸碳酸二甲酯及系列產品生產項目”環境影響評價事宜進行信息公開,內容如下: 一、建設項目基本情況 山東德普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擬投資119128.89萬元在新泰化工產業園.(原山東新泰循環經濟產業園)建設年產20萬噸碳酸二甲酯及系列產品生產項目。項目總占地面積218000m2(約327畝),主要新建一條20萬噸碳酸二甲酯生產線,并配套建設綜合辦公樓、中控室、中心化驗室、綜合維修廠房、倉庫、循環水系統、冷凍站、事故水池、消防水池、危廢暫存間、RTO等輔助及環保設施。項目建成后,年產碳酸二甲酯20萬噸,丙二醇17萬噸。項目勞動定員168人,全部為新增職工,實行四班三運轉工作制,每班工作8小時,年工作300天,7200小時。項目已在泰安市行政審批服務局備案,備案項目代碼為:2207-370900-04-01-729308。 經對照《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9年本)》,本項目碳酸二甲酯和丙二醇的生產不屬于《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9年本)》規定的鼓勵類、限制類、淘汰類,屬于允許建設的項目,項目開發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另外,從設備方面說:沒有《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9年本)》中規定的落后和淘汰設備。 經查找,該項目不屬于《關于發布實施〈限制用地項目目錄(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項目目錄(2012年本)〉的通知》(國土資源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2012年5月23日)中限制和禁止用地的建設項目。 綜上所述,項目建設符合國家有關產業政策。 二、項目“三廢”產生及治理措施 該項目在生產過程中有各類污染物排放,對環境造成一定影響。對周圍環境的主要影響有: (1)廢氣 擬建項目廢氣主要包括工藝廢氣、壓濾機房廢氣、危廢暫存間廢氣、儲罐廢氣、灌裝間廢氣、污水處理站廢氣等。 工藝廢氣中,催化劑配制罐廢氣、催化劑回收液罐廢氣、粗酯罐廢氣通入粗酯放空冷凝罐冷凝后,不凝氣與碳酸丙烯酯分離液罐廢氣一并進入RTO處理,通過高15m,內徑1.5m的排氣筒DA001排放。一塔混料罐廢氣、一塔不凝氣、三塔不凝氣、七塔不凝氣、七塔產品冷卻器不凝氣通入DMC尾凝器再次冷凝后,不凝氣與碳化放空罐廢氣、五塔不凝氣、八塔不凝氣、五塔產品冷卻器不凝氣、六塔不凝氣一并進入RTO處理,通過高15m,內徑1.5m的排氣筒DA001排放。 壓濾機房廢氣、危廢暫存間廢氣、儲罐廢氣、灌裝間廢氣、污水處理站廢氣直接進入RTO處理,通過高15m,內徑1.5m的排氣筒DA001排放。 采取以上措施后,擬建項目有組織廢氣VOCs排放濃度和速率滿足《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標準第6部分:有機化工行業》(DB37/2801.6-2018)表1中II時段標準和《有機化工企業污水處理廠(站)揮發性有機物及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DB37/ 3161—2018)表1標準;甲醇排放濃度滿足《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標準第6部分:有機化工行業》(DB37/2801.6-2018)表2標準,排放速率滿足《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表2標準要求;環氧丙烷排放濃度滿足《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標準第6部分:有機化工行業》(DB37/2801.6-2018)表2標準;SO2、NOx、顆粒物排放濃度均滿足《區域性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DB37/2376-2019)表1重點控制區標準。 項目無組織廢氣主要為裝置區(含壓濾機房)無組織廢氣、危廢暫存間未被收集的廢氣、罐區無組織廢氣、灌裝間無組織廢氣及污水處理站未被收集的惡臭氣體。 擬建項目液態物料采用密閉管道輸送,固態物料投料采用負壓上料;項目生產設備均采用密閉設備,負壓收集廢氣;工藝廢氣、冷凝不凝氣等廢氣均從產生環節直接通過密閉管道送入廢氣處理裝置處理后高空排放;進料口、出料口、檢修口、攪拌口、觀察孔、人孔等項目運行期間均保持密閉;卸車采用雙管式物料輸送方式卸車;污水處理站產臭單元密閉;危廢暫存間及壓濾機房負壓收集有機廢氣;儲罐區呼吸廢氣經管道引入RTO處理;同時加強廠區綠化。 經過上述各項措施,項目廠界VOCs能夠滿足《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表2、《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標準 第6部分:有機化工行業》(DB37/2801.6-2018)表3、《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1993)表1 二級標準的要求及《有機化工企業污水處理廠(站)揮發性有機物及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DB37/ 3161—2018)表2標準要求;廠界顆粒物能夠滿足《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表2標準要求。另外,項目對VOCs無組織排放的控制和管理在滿足《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控制標準》(GB 37822-2019)的要求后,預計本項目無組織廢氣對周圍環境空氣的影響較小。 (2)廢水 擬建項目廠區排水系統采用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的方式;初期雨水排入廠區初期雨水池,分批排入污水處理站處理后進入新泰市樓德鎮污水處理廠處理,最后排入柴汶河,其余雨水就近排入園區雨水管線后匯入柴汶河。擬建項目無工藝廢水產生,項目生活污水、地面和設備沖洗水進入廠區污水處理站處理,處理后廢水滿足《污水排入城鎮下水道水質標準》(GB/T31962-2015)表1 A級標準、新泰市樓德鎮污水處理廠進水水質要求后,與循環冷卻排污水和除鹽水站排污水混合,一并經園區管網排入新泰市樓德鎮污水處理廠進行處理后排入柴汶河。 同時擬建項目20萬噸碳酸二甲酯裝置區、罐區、事故水池、灌裝車間、汽車裝卸站、污水處理站、危廢暫存間及廢水管線等均采取嚴格的防滲措施。在采取以上措施后,擬建項目廢水對周圍水環境影響很小。 (3)噪聲 擬建項目噪聲主要來源于設備運行,主要噪聲源為各種泵、壓縮機、風機等,其噪聲源強約為75~90dB(A),優先選用低噪設備、隔聲、基礎減振、合理布局,同時生產過程中加強管理和潤滑,加強日常監測管理,加強廠區綠化,降低項目噪聲排放對周邊環境影響。項目廠界噪聲能夠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3類標準要求。 (4)固廢 擬建項目固廢包括除鹽水站廢活性炭和廢反滲透膜、廢濾布、廢RTO陶瓷、廢碳酸鈉鹽、污水處理站污泥、生活垃圾、PC裝置釜殘、七塔釜殘、八塔釜殘、廢催化劑包裝袋內襯、廢機油、廢液壓油、廢變壓器油、廢油桶、含油廢抹布和手套、在線監測廢液等。 除鹽水站廢活性炭和廢反滲透膜作為一般固廢由廠家回收;廢濾布、廢RTO陶瓷、廢碳酸鈉鹽、污水處理站污泥外售相關部門;生活垃圾由環衛清運。 PC裝置釜殘、七塔釜殘、八塔釜殘、廢催化劑包裝袋內襯、廢機油、廢液壓油、廢變壓器油、廢油桶、含油廢抹布和手套、在線監測廢液均屬于危險廢物,委托有資質單位合理處置。 該項目固廢均得到合理處置,不會對環境造成二次污染。 (5)環境風險 擬建項目20萬噸碳酸二甲酯裝置區、罐區等具有潛在的事故風險,應從建設、生產、貯運等各方面積極采取措施。為了防范事故和減少事故的危害,應加強危險物料管理、完善安全生產制度、系統排查項目存在的環境風險,杜絕環境風險事故發生。當出現事故時,要采取緊急的工程應對措施,如有必要,要采取社會應急措施,并根據實時情況和事故種類確定人群疏散范圍,以控制事故和減少對環境造成的危害。 三、征求意見的公眾范圍 本項目征求意見的公眾范圍包括擬建項目所在位置周邊5公里范圍內的各單位和居民。 四、征求公眾意見的主要事項及公眾意見表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對環境影響報告書中所提出的環境保護措施的意見及建議,即您認為本報告所提出的環境保護措施是否合理、可行,措施實施后是否對您的工作、生活環境和評價區域環境質量造成影響,請提出建議和意見,我們將充分考慮您所提出的意見和建議,并作出相應回答。 公眾意見表網址鏈接: 鏈接:https://pan.baidu.com/s/11zgvdI6sgKyt3EaR7A7Hxw 提取碼:1f1b 查閱紙質報告書的方式:通過電話(16653821877)聯系建設單位水經理后可到新泰化工產業園山東德普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新廠區查閱紙質報告書。 五、公眾提出意見的主要方式和途徑 如對本項目提出意見或建議,可在項目公示之日起10日內以電話、書面、電子郵件等方式向建設單位或者環境影響報告書編制單位反映,并留下您的主要聯系方式,以便我們及時和您取得聯系。 1、建設項目的建設單位名稱及聯系方式 建設單位:山東德普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聯 系 人:水經理 聯系電話:16653821877 2、承擔環境影響評價工作的機構名稱及聯系方式 評價機構:山東環泰環?萍加邢薰 聯 系 人:楊工 聯系電話:18953804667 郵 箱:hp9954@163.com
山東德普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022年10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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